據悉一名95後小夥患白血病面臨高額治療費,而之前購買的一份保險緩解了困境,在2年內理賠88次,保險可以重複賠付嗎?下面本站小編就帶來介紹。
2020年,江蘇27歲的小王出現持續性牙齦出血且伴有發熱症狀,經醫院檢查後確診爲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突如其來的疾病和後續高額的治療費讓家庭陷入了困境,關鍵時刻,一份之前在網上購買的醫療保險緩解了這個壓力。截至今年8月,小王治病期間已累計賠付了88次共計60餘萬元。目前,小王正在進行化療及骨髓移植後的跟進用藥治療,身體情況已基本穩定。
如果買了很多份保險,那麼每個保險都能賠償一次嗎?也就是說,能夠重複理賠嗎?
想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看想要理賠的是哪一險種。
1.報銷補償型:醫療險
百萬醫療險、小額醫療險等,這樣的醫療險屬於報銷補償型保險,消費多少補償多少,如果一次就醫過程中的花銷通過小額醫療險報銷了,那就不能再通過百萬醫療險再報銷了。
例如:F先生參與了醫保,還購買了A、B兩份不同的醫療險。F先生一次生病,醫療費用累計花費3000元,通過醫保報銷了2000元,A醫療險報銷了1000元,那麼B醫療險就無法再報銷了。
所以醫療險一般不建議重複購買,可以選擇小額醫療險+百萬醫療險互相補償。
2.定額給付型:重疾險、意外險、定期壽險
重疾險、意外險、定期壽險這樣的定額給付型保險,可以重複賠付。
因爲這些保險的賠付條件不是花費多少錢,而是看有沒有達到賠付條件,比如重疾險的常見理賠類型有三種:確診某一約定疾病、實施了約定手術、達到疾病的約定狀態,只要達到相應的條件,就能賠付相應的保額。
例如:F先生在兩家不同的保險公司各買了30萬元的重大疾病保險,1年後,F先生確診重大疾病中的惡性腫瘤-重度,那麼無論F先生治療花費多少、是否前往醫院治療,兩家保險公司都會按照合同各賠付30萬元,共計60萬元。
F先生拿到這60萬元後,如果通過住院產生醫療費用,還能夠通過醫保、醫療險等進行報銷。
所以,定額給付型的保險可以看做是在事故發生後,在經濟方面的直接補償,以保障我們的生活不會被事故影響,遭受重大變故。
但是,我們在投保重疾險等定額給付型保險的時候,有一些保險公司會提出限制,在健康告知中會進行詢問:是否在其他保司投保過重疾險,且累計保額超過X萬。
爲規避道德風險,關於未成年人身故的保險金也有一定的限制:0-9歲身故賠付不能超過20萬;10-17歲不能超過50萬。
其實這些都可以理解,畢竟我們爲自己和家人配置保險,都是爲了防範意外風險,而不是惡意變相賭博,保險的本質就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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