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國家“單獨”二胎政策仍未明朗,但今年6月,《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通過後正式取消了合法二胎的生育間隔,何時生育二胎由自己決定。而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山東鼓勵公民晚婚晚育、少生優生,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條例規定條件的公民,經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目前哪些情況夫妻可以選擇二胎?記者查詢發現,依據山東規定,有9種特殊情形之一,經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1.夫妻雙方均爲獨生子女的
2.經設區的市以上計劃生育
技術鑑定組確診第一個子女爲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爲正常勞
動力的
3.曾患不育症,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又
懷孕的
4.夫妻雙方均爲少數民族的
5.夫妻一方從事礦工井下作業
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6.夫妻一方從事外海、遠洋捕撈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7.夫妻一方爲烈士的獨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的
8.夫妻一方因非遺傳性殘疾失去勞動能力,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9.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