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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為逃罪3次整容7年後自首家屬認不出

來源:孕育親子課    閱讀: 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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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我是林芳啊!”“你是林芳?是的,媽媽不認識我嗎?面對眼前的人,林芳母親無論如何也不敢認識眼前的女兒。

女子為逃罪3次整容7年後自首家屬認不出

這也不足為奇。逃跑後,為了避免警察的追捕,林芳經過三次整形(切雙眼皮,提高鼻子,削顴骨),家人當然認不出來。當我確信這確實是我的親生女兒時,林芳的母親立刻哭了。林芳和家人暫時聚在一起向台州三門蒲西邊防派出所自首。

2004年,林芳在某事務所當出納員,挪用公款十萬元以上。東窗事件發生後,她遠行他鄉。那一年,她仍然是一個沒有找到物件的大女孩。林芳自首的是蒲西邊防派出所的幹事高健。

2007年,高健到蒲西邊防派出所工作第一天就知道自己管轄的XX村有個叫林芳的網上在逃人員。

第二天,高健想去林家瞭解林家的資訊,發現林家的大門關著,聽說林家發生事故後,家人搬到了地方,具體住在哪裡的村民都不知道。

怎麼辦,找不到林芳家人,建議林芳自首?因此,高健每次訪問村裡都要向村民詢問林芳家人的訊息。

有一次,高健在清理戶籍檔案(電子檔案)時,發現林芳的同戶有很多手機號碼。這個號碼是林芳的嗎?這個發現激動了高健,他馬上拿著手機打了這個手機號碼。

接到電話的不是林芳,但他與林芳密切相關——林芳的堂兄弟。幾經周折,高健得到了林芳的聯絡電話,並初步確定林芳躲藏在雲南。高健和林芳七年來第一次通話,電話裡的林芳心情很興奮。

經過兩個多月的電話建議,11月12日晚,高健手機收到了高警官、我打算自首的郵件。

林芳說,當時她從北京到山東,最後從南到雲南過著地下人的生活。在雲南她當過洗碗工,當過燒飯的女人,還在街上擺攤子。當年自己要是鼓起勇氣投案自首的話,如今可能成了賢妻良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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