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不足28周,胎兒體重不足1000g,終止妊娠者稱流產。流產時,應根據孕婦的妊娠天數和母體本身的身體狀況選擇合適的方法。如果孕期不超過7周,沒有藥物禁忌,可以選擇藥物流產。懷孕期間在7~10周以內,適合人工流產和無痛人工流產。如果超過10周,但不超過3個月,可以在此期間選擇鉗刮。孕婦懷孕時間超過3個月,但不超過7個月,最適合住院中期生育,有嚴格的醫學依據。妊娠末期的女性不允許非醫學需求和非正常終止妊娠。
流產在臨牀上的分類
1、先兆流產:女性在懷孕期間腹痛,伴隨陰道出血。
2、不完全流產:胚胎組織和排體外,但仍有一部分殘留。
3、流產是不可避免的:流產過程已經開始,醫生給予孕婦保胎治療後也不能改變的流產類型。
4、完全流產:指孕婦自身疾病或胚胎髮育缺陷流產時胚胎組織完全排出體外的類型。
流產的原因
1、胚胎和胎兒染色體異常。
2、母體原因、孕婦感染嚴重、貧血嚴重、內分泌、慢性病、生殖道異常、子宮異常病(子宮肌瘤)、肌病等。
3、日常不合理的生活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