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建立了大理寺、刑部、御史台鼎足而立的體制,各個部門各司其職,有不同的職責,那麼,哪個機構主管司法行政?下面本站小編就帶來介紹。
12月28日答案介紹:刑部
唐代時建立大理寺、刑部、御史台鼎足而立的體制。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審判機關,刑部主管司法行政,並負責審核大理寺判決的一些案件,御史台是中央監察機關,監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審判活動,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審判。
唐朝官員等級劃分:
唐朝的官員等級有“品、爵、勛、階”四類
1、品
品級用於區分官員職務高低,它強調的是“序勞能”,即官員過往的功績和能力所匹配的現有職等。
中國官員的品級劃分始於魏晉,從一品到九品,以“正”和“從”劃分為十八品。古代將“公務員”劃分成“官”和“吏”,有品級的稱“官”,無品級的稱“吏”。
2、爵
爵位始於西周分封制,天子以下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自西漢開始,“王”成了事實上的最高等級的爵位。
隋唐的“公爵”又分為國公、郡公和縣公三等,比如李淵,在隋朝時繼承了父親李昞的“唐國公”,狄仁傑死後追贈“樑國公”(生前受封“汝陽縣男”)。
唐朝的公主雖然不是爵位,但卻享受着與王爵同等的待遇。公主的稱謂又分為大長公主(皇帝的長輩)、長公主(皇帝的姐妹)和公主(皇帝的女兒)三種,待遇也有一定的差異。
3、勛
勛比較特殊,它不像爵位那樣可以繼承,後期勛逐漸被爵位代替。唐朝的勛位比較雜,常見的有柱國、護軍、都尉、騎尉等。
4、階
“階”是“品級”的細化,它將“正從九品”中的四至九品,又細分為“上”“下”兩級,形成三十階:正一品、從一品、正二品……正四品上、正四品下、從四品上、從四品下……從九品下。
唐朝稱“從九品下”以下的為“不入流”,這些不入流的官員其實就是“吏”,其俸祿中央財政不負擔,而是由地方財政自籌。因此,唐朝的官員以“不入流”為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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