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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巢癌的化學治療原則

來源:孕育親子課    閱讀: 2.9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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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08年被查出來卵巢癌,病理是漿液型3C,有卵尾和腸的轉移,手術切除病竈,由於未能完全清楚病竈,於是09年2月起開始選擇化療,藥物是脂質紫杉醇和順柏。經過六個療程後,125爲0.7,其他指標正常。2個月後經過加強CT檢測,檢查盆腔有少量積液,盆腔見淋巴節結節小腫塊,其他沒有病竈和轉移跡象。那麼卵巢癌的化療原則是什麼呢?

卵巢癌的化學治療原則

卵巢癌發生擴散時,進行手術往往已不能清除病竈,因此常用化療進行輔助治療,儘管對於惡性卵巢癌至今尚無統一的治療方案,但仍有一定的原則可以遵循:

1.大劑量間歇用藥指每療程用藥1周左右間歇3~4周左右,既能達到有效的抗腫瘤作用又有利於機體消除毒性及恢復免疫功能;

2.和單一化療相比,聯合化療療效效果更好,但治療時須注意儘量減小聯合化療毒性反應;

3.進行化療前先進行藥物敏感試驗,選用敏感的化療藥可延長患者的生存時間;

4.不管選擇何種化療方案,每療程後應間隔3~4周,根據病人體質反應程度、血象及肝腎功能等情況而定,用藥至少4~6個療程,晚期或不敏感的腫瘤化療者療程應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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