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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孕婦要儘早看醫生

來源:孕育親子課    閱讀: 8.9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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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明確懷孕後,您務必有一套詳細的婦科檢查方案來保證自身與胎兒的身心健康。

什麼情況孕婦要儘早看醫生

在一切正常狀況下,凡懷孕12周內診斷懷孕初期並再次懷孕者,均應開展產前面診,並開展備案及檢查。之後需從懷孕4個月逐漸,每4周檢查一次;懷孕28周後,每2周檢查一次;懷孕36周後,每星期檢查一次。

除以上常規的檢查外,碰到下列狀況,您一定要儘早去醫院:

1.出血。懷孕時有一切出血狀況者務必儘早去婦產科醫生檢查。初期懷孕出血可能是小產或生化妊娠的病症,也可能是與懷孕沒有立即關聯的別的病症,如子宮息肉、炎症或宮頸癌等。懷孕中後期之後則要留意是不是有早產兒、胎盤前置、胚胎初期脫離、宮頸鎖閉不等腰。

2.腹痛。與懷孕立即有關的腹痛,在前期懷孕以小產、生化妊娠爲多,中後期之後則很有可能爲早產兒、胎盤早剝,或者與懷孕無立即有關的慢性闌尾炎、腸梗堵、消化道潰瘍等。

3.羊水早破。羊膜囊是維護胎兒的一道天然屏障。它能維護胎兒免遭碰撞,並使胎兒與外部防護,防止從媽媽生殖系統而成的細菌感染。假如在懷孕37周之前破羊水,有可能導致早產兒、胎兒感柒、臍帶脫垂,必須馬上住院治療解決。

4.胎動減少或消退。一般在懷孕20週上下,孕媽媽逐漸覺得寶寶胎動。在母親激動或吃飽飯時,小寶寶也會感受到而跟隨搖頭晃腦。胎動減少是一個警告的數據信號,小寶寶很有可能遭受一些要素危害而缺失了魅力。

5.發癢。發癢是膽汁淤積症病人發生的先發病症,高發於懷孕28~32周。發癢病症隨懷孕期間的提升而加劇,以四肢爲主導,次之是腹腔,晚間發癢更爲常見。其傷害主要是危害胎寶寶的安全性。

6.下肢浮腫。懷孕中後期,孕媽媽經常出現腳踝部及小腿肚下半邊輕微水腫。若水腫顯著,經歇息後不消散,很有可能爲妊娠期高血壓綜合症、慢性腎臟病以及他病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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