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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張恆春藥業涉嫌生產、銷售劣藥“小兒止咳糖漿” 被罰170萬元

來源:孕育親子課    閱讀: 2.1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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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11月23日訊(記者杜丁見習記者安荻)日前,安徽省藥監局公佈的一則關於蕪湖張恆春藥業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信息(皖藥監藥罰〔2021〕7W-5號)。

蕪湖張恆春藥業涉嫌生產、銷售劣藥“小兒止咳糖漿” 被罰170萬元

處罰信息顯示,2021年06月22日收到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安徽省局)《國家藥品抽檢不符合規定產品覈查函》(藥監綜便函﹝2021﹞159號),要求覈查蕪湖張恆春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兒止咳糖漿(批准文號:國藥準字Z34020109、批號:2103181、包裝規格155毫升/瓶/盒)。

該藥品經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樣(抽樣編號:3421051134050010),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以下稱:江蘇省院)檢驗,檢驗項目【含量測定】檢驗結果爲14.6mg(標準規定:每1ml含氯化銨(NH4Cl)應爲9.0~12.0mg),結論不符合規定。

安徽省藥監局表示,蕪湖張恆春藥業有限公司涉嫌生產、銷售劣藥小兒止咳糖漿,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被沒收小兒止咳糖漿(批號:2103181)6028瓶、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335.82元並按貨值金額17倍予以罰款,共計人民幣170萬(貨值金額37219.62元,不足10萬按10萬計)。罰沒款合計人民幣1701335.82元。

資料顯示,蕪湖張恆春藥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06月26日,經營範圍包括丸劑(蜜丸、水蜜丸、水丸、濃縮丸、糊丸),片劑,硬膠囊劑,顆粒劑,糖漿劑,露劑,合劑生產、銷售等。王偉傑持股85.22758%,爲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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