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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這些新規將施行 2021年6月新規有哪些

來源:孕育親子課    閱讀: 2.6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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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就要來了,從6月開始這些新規將施行,包括全國範圍內的新規和地方上的新規,很多都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哦。那麼2021年6月新規有哪些?下面本站小編帶來介紹。

6月起這些新規將施行 2021年6月新規有哪些

6月起這些新規將施行

①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明起實施;

②婚姻登記明起試點跨省通辦;

③自動檔駕考科目二取消坡起;

④廣東:禁止採集自然人生物識別信息;

⑤上海:減免殘疾人停車費用;

⑥天津: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限額提高。

2021年6月新規有哪些

1、爲“少年的你”撐好法律保護傘!,兩部新修訂未成年人法律6月1日起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案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提出的“六大保護”中,家庭保護仍然處於首位,其中明確規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的十項監護職責,如爲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關注其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等,同時也規定了十一項禁止行爲,如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菸(含電子煙)、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違法處分或侵吞未成年人的財產等。

6月起這些新規將施行 2021年6月新規有哪些 第2張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該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訂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爲或者嚴重不良行爲,以及爲未成年人實施上述行爲提供條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預防犯罪教育負有直接責任;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制度。

2、婚姻登記“跨省通辦”6月1日起試點推行。

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覆》,國務院同意在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漢市、陝西省西安市實施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期限爲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3、公安交管12項便利措施實施。

公安部推出“我爲羣衆辦實事”公安交管12項便利措施,於2021年6月1日起實施。新措施包括:試點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在天津、成都、蘇州3個城市試點發放機動車電子駕駛證;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程序,調整小型自動擋汽車考試內容,取消科目二考試“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項目,考試項目由5項減少爲4項;調整考試預約時間,對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的,科目三約考間隔時間由科目一考試合格後30日調整爲20日;增駕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間隔時間由40日調整爲30日。

7、修訂後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施行 落實註冊人、備案人制度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修訂後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條例》落實醫療器械註冊人、備案人制度 ,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規定註冊人、備案人應當建立並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加強產品上市後管理,建立並執行產品追溯和召回制度 ,對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 中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擔責任 。

《條例》落實“放管服”改革舉措,鼓勵行業創新發展。將醫療器械創新 納入發展重點,優化審批、備案程序,對臨牀試驗實行默示許可,縮短審查期限,實行告知性備案 。《條例》加大懲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 。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加大對違法單位的行業和市場禁入處罰力度,大幅提高罰款幅度。

4、鄉村振興促進法通過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這部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該法律規定,每年農曆秋分日爲中國農民豐收節 ;建立鄉村振興考覈評價制度、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 ;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建立健全有利於農民收入穩定增長的機制;健全鄉村人才工作體制機制 ;健全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制度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建立健全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分類有序推進村莊建設,嚴格規範村莊撤併,嚴禁違背農民意願、違反法定程序撤併村莊。

5、納稅人注意啦!6月1日起,財產和行爲稅合併申報全面推行

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簡併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決定全面推行財產和行爲稅合併申報 。財產和行爲稅合併申報,通俗講就是“簡併申報表,一表報多稅” ,納稅人在申報多個財產和行爲稅稅種時,不再單獨使用分稅種申報表,而是在一張納稅申報表上同時申報多個稅種。《公告》明確,自2021年6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菸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 時,使用《財產和行爲稅納稅申報表》。納稅人新增稅源或稅源變化時,需先填報《財產和行爲稅稅源明細表》。

6、這些地方啓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銀保監會印發《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決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由6家人身險公司在浙江省(含寧波市) 和重慶市 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試點期限暫定一年。《通知》要求,試點保險公司應創新開發投保簡便、交費靈活、收益穩健 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消費者達到60週歲及以上方可領取養老金,且領取期限不短於10年。 《通知》明確,在風險有效隔離的前提下,鼓勵試點保險公司積極探索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發展與養老、照護服務等相銜接,滿足差異化養老需求。

7、三部門明確對部分成品油徵收進口環節消費稅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佈《關於對部分成品油徵收進口環節消費稅的公告》,自2021年6月12日起,對部分成品油視同石腦油或燃料油徵收進口環節消費稅 。《公告》主要涉及三種成品油。一是歸入稅則號列27075000,且200攝氏度以下時蒸餾出的芳烴以體積計小於95%的進口產品,主要包括“混合芳烴” ;二是歸入稅則號列27079990、27101299的進口產品,主要包括“輕循環油” ;三是歸入稅則號列27150000,且440攝氏度以下時蒸餾出的礦物油以體積計大於5%的進口產品,主要包括“稀釋瀝青” 。

《公告》僅涉及消費稅的徵、退(免)稅政策,不涉及其他貿易管理政策。

地方新規:

1、北京轉學申請應在寒暑假前提出

修訂後的《北京市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6月1日起施行,明確轉學申請時間應在寒署假放假前一週提出。

2、黑龍江鐵路兩側放風箏、孔明燈最高罰5萬元

《黑龍江省鐵路安全管理規定》6月1日起施行。在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五百米的範圍內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等低空飄浮物體的,最高罰款5萬元。

3、河北禁止在長城上取磚(石)

6月起這些新規將施行 2021年6月新規有哪些 第3張

《河北省長城保護條例》6月1日起施行,規定禁止在長城上從事取土、取磚(石)、種植、養殖等活動。

4、山東房屋面積須予以明確

6月1日起,山東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商品房承銷機構在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將房屋(含地下儲藏室、車位、車庫)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其所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部位及分攤面積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5、江蘇提供無子女老年人墓(格)位

《江蘇省殯葬管理條例》6月1日起施行,明確公墓、骨灰堂的運營管理單位可向健在的無子女的老年人提供墓(格)位。

6、西藏“三小一攤”實行登記管理制

《西藏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6月1日起施行。對“三小一攤”生產經營採取“寬進”方式,不設行政許可,實行登記管理制度。

7、廣西調整峯谷分時電價

《廣西壯族自治區峯谷分時電價方案(試行)》6月1日起施行。方案確定高峯時段電價在基礎電價上上浮21%,低谷時段電價在基礎電價上下浮21%。

8、天津租房提取佳房公積金限額提高

6月1日起,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信息的職工,每月合計提取的公積金限額由過去的1980元提高到2400元。

9、上海減免殘疾人停車費用

《上海市無障得環境建設與管理辦法》6月1日起施行,規定政府出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應當對殘疾人專用機,動車限時減免停車費用。

10、廣東禁止採集自然人生物識別信息

《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6月1日起施行,明確禁止採生自然人的血型信息,疾病、病史信息,基因、指紋等生物識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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