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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拖多久 離婚冷靜期夫妻雙方要分居嗎

來源:孕育親子課    閱讀: 1.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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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發規定離婚冷靜期在2021年一月開始正式實行。其中最大的特點是離婚需要冷靜期以及一方離婚需要另一方的同意,否則則需要進行訴訟、對於這新規定大家也擔心對方不同意離婚會比較麻煩。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拖多久 離婚冷靜期夫妻雙方要分居嗎。本站帶來相關介紹。

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拖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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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期間任何一方只要說不同意離婚,等於雙方沒有達成共識,要麼通過到法院去訴訟離婚,要麼兩個人在一塊生活,說明你們還要再冷靜反思。”

他介紹,這個程序的調整,《通知》做了比較明確的規定,但是在相關要件方面沒有本質的變化,主要是爲那些草率離婚、衝動離婚的人增加一個門檻——是不是考慮清楚感情確已破裂,是不是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

哪些情況下離婚沒有冷靜期

不少網友擔心,離婚冷靜期會對家暴受害者不利,對此,民政部也做了解釋。

楊宗濤表示,《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只適用於協議離婚。

他介紹,對於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因此,冷靜期的規定不存在不利於保護遭受家暴當事人的問題

離婚冷靜期具體流程步驟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調整後的離婚登記程序包括這五個步驟: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首先,離婚冷靜期設定爲30天;其次,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再一個”30天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爲撤回離婚申請。很多網友關心,在實際中,離婚冷靜期的30天,到底是怎麼算的?“就是從你提出申請,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受理,受理以後從申請開始算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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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會上,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在回答中新社記者提問時介紹:30天如果趕上節假日,從節假日結束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始算起,在之後的30天之內,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再到婚姻登記機關去申請辦理登記手續,視同撤回離婚申請。

1、雙方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後,30天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2、冷靜期30天滿後,必須雙方都親自到場申請離婚證。未親自到場、只有一方到場、或逾期領取的,都視爲撤回離婚申請。

3、冷靜期後依然申請離婚,需要再等待30天的審理期,最後才能拿到離婚證。

4、婚姻登記處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而請求撤銷的業務。今後【脅迫結婚】受迫的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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