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空腹全血血糖爲3.9~6.1毫摩爾/升(70~11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爲3.9~6.9毫摩爾/升(70~125毫克/分升)。
血糖正常值
2、空腹全血血糖≥6.7毫摩爾/升(12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7.8毫摩爾/升(140毫克/分升),2次重複測定可診斷爲糖尿病。
3、當空腹全血血糖在5.6毫摩爾/升(100毫克/分升)以上,血漿血糖在6.4毫摩爾/升(115毫克/分升)以上,應做糖耐量試驗。
4、當空腹全血血糖超過11.1毫摩爾/升(200毫克/分升)時,表示胰島素分泌極少或缺乏。因此,空腹血糖顯著增高時,不必進行其它檢查,即可診斷爲糖尿病。
餐後正常值範圍餐後1小時:血糖6.7-9.4毫摩/升。最多也不超過11.1mmol/L(200mg/dl)
餐後2小時:血糖≤7.8毫摩/升。
餐後3小時:第三小時後恢復正常,各次尿糖均爲陰性
孕婦血糖正常值範圍1、孕婦空腹不超過5.1mmol/L
2、孕婦餐後1小時:餐後1小時血糖值一般用於檢測孕婦糖尿病檢測中,權威數據表明孕婦餐後1小時不得超過10.0mmol/L纔是血糖的正常水平
3、孕婦餐後2小時:餐後正常血糖值一般規定不得超過11.1mmol/L,而孕婦餐後2小時正常血糖值規定不得超過8.5mmol/L。
保持血糖正常值應該注意什麼1、用血糖儀所測末梢血的血糖值可能比靜脈血糖值高10%。
2、空腹血糖一般指過夜空腹8小時以上,次日早晨6至8時採取血糖,正常人空腹血糖爲3.8-6.16毫摩爾/升。空腹血糖反映了無糖負荷時體內的基礎血糖水平,其測定結果可受前一天晚餐進食量及成分、情緒的波動變化、夜間睡眠的好壞等因素影響。
3、餐後血糖正常值2小時血糖指進餐後2小時測得的血糖值,其反映了定量糖負荷後機體的耐受情況。正常人餐後2小時血糖應低於7.0毫摩爾/升。
4、臨牀上看,末梢血糖可能比靜脈血血糖稍低,一般不超過1mm0l/L,靜脈血血糖大於11mm0l/L時,末梢血糖比靜脈血血糖低7.7-8.2%,靜脈血血糖小於11mm0l/L時,兩者較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