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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

來源:孕育親子課    閱讀: 1.0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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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目前社會上一些虛假廣告、偏激言論讓社會大衆對肝病的認識進入了誤區,不少人不僅談乙肝色變,對乙肝病毒攜帶者更是帶着有色眼鏡在觀察,乙肝病毒攜帶者在就業上受到歧視的報道也層出不窮。今天,針對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問題,媽媽網百科與大家一起了解更多有關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的相關情況。
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
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

乙肝病毒攜帶者指的是感染了乙肝病毒,但卻沒有肝炎症狀和體徵,肝功能等各項檢查均正常的人羣。經瞭解,中國人口中,乙肝病毒攜帶者人數還是比較多的,佔了大約有10%的比例,即大約有1.3億的人是乙肝病毒攜帶者。面對這龐大的基數,在對待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問題上,國家出臺了相關的保護政策。

1、就業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

2010年,國家衛生部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該通知上明確規定: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用人單位在公民入學、就業體檢中,不得要求開展乙肝項目檢測,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報告,也不得詢問是否爲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另外,該通知還規定了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在入學、就業體檢中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

2、加強企業合同管理,消除就業歧視

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各地的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和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維護勞動者的合法就業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攜帶乙肝表面抗原爲理由拒絕招用或者辭退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

3、加大宣傳,營造公正的和諧就業環境

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衛生部門要加強實現公平就業的輿論宣傳工作,引導用人單位正確認識乙肝疾病和傳播途徑。要指導用人單位樹立公平就業的觀念,消除就業歧視現象。

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有什麼注意事項

雖然說乙肝病毒攜帶者可以與健康的正常人一樣生活以及工作,但因爲乙肝病毒攜帶者體內攜帶的乙肝病毒在一定情況下也具有傳染性,因此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也有一定的注意事項。

1、選擇職業上要注意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肝病毒攜帶者在就業、招聘中大部分崗位都可以應聘,除少數特殊崗位會受到限制,如不能從事獻血、保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麪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理髮師、游泳教練、食品加工員、食品售賣員、廚師、超市的服務員等職業。

2、就業期間要注意

在找工作以及就業期間,乙肝病毒攜帶者也要定期到醫院檢查,瞭解病情的發展變化,有針對性地及時進行治療。以防病情加重後,給自身以及身邊的人帶來危害。

3、肝病治癒後要注意

乙肝病毒攜帶者即使病情治癒了,他們的肝功能相對正常人來說依然是比較虛弱,因此過於勞累的工作是不適合乙肝病毒攜帶者患者從事的。

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被拒怎麼辦

雖然目前國家《反歧視》法等相關法規針對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問題,制訂了相關的保護條例及措置,但出於風險考慮,有些企業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歧視逐漸由公開轉向隱蔽,即暗地買通醫院檢測,對於查出的攜帶者,以能力不足等其他理由拒絕錄用。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被拒怎麼辦?

1、尋求來自社會整體救濟

公衆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誤解來自於醫學常識的缺乏,通過尋求媒體和醫學界權威對肝病進行證券觀念的宣傳,在輿論中讓社會羣體消除對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的歧視。

2、通過訴訟途徑自救

肝病毒攜帶者在面臨就業、錄用或者被公司辭退的境況下,可以通過自力自救的方式、以一定的程序來向侵權者主張權利。如果對企業開除、除名或者辭退等行爲不服,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由各縣、市、市轄區的仲裁委員會負責受理勞動爭議案件,不服仲裁委的仲裁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向當地的行政執法部分反映

政府的各部門對攜帶者的就業困境承擔着主要的責任,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被拒後可以向當地的行政部門等相關部門反映,要求他們採取相應措施杜絕企業的做法。

乙肝病毒攜帶者不能從事哪些職業

由於乙肝病毒攜帶者體內帶有乙肝病毒,有一定的傳染可能,因此在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上國家衛生部們對某些特殊職業做了限制要求,但這些職業只佔極少數部分。

1、乙肝病毒攜帶

2、者不能從事的行業主要是直接爲顧客服務的行業,尤其是直接入口的食品工作,如飯館、食堂等餐飲業。

3、教育公共事業:如密切接觸學齡前兒童的幼兒園、託兒所等崗位。

4、乙肝病毒攜帶者不宜從事理髮、美容、公共浴室業、製藥業工作。

4、乙肝病毒攜帶者不適宜從事特警職位。

5、血站從事採血、血液成分製備、供血等業務工作的員工必須接種乙肝疫苗並且不能是乙肝病毒攜帶者。

6、民航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鑑定乙肝項目檢測,可以保留體檢鑑定乙肝項目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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