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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時病了,我可以吃藥嗎

來源:孕育親子課    閱讀: 2.8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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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用藥時得用藥

懷孕時病了,我可以吃藥嗎

近些年,大家對懷孕期間安全性用藥的觀念逐步提高,但相關專業知識仍待普及化。因爲媒體宣傳策劃及一些欺詐,使許多孕媽媽對懷孕期間用藥猶猶豫豫,乃至回絕服用一切藥物。在懷孕期間,很有可能會合拼各種各樣內外科疾病或婦科病發症,應要用藥。但許多孕媽媽即便 得病,也害怕用藥,或醫師開過藥方,還半信半疑,不取走藥,自身“硬”,以至耽擱病況,禍及母女。也有一些孕媽媽在並未瞭解自身準備懷孕服用了一些藥物,怕對胎兒有影響,就輕率地幹了人工流產,以至導致終身不孕症,追悔莫及;即便 再次懷孕,亦愁眉不展,終日心神不寧。

在臨產前資詢中,一個最普遍的難題,便是孕初期吃藥究竟是否會導致胎兒畸型?確實,有一些藥物對試管胚胎或胎兒很有可能造成小產、致畸或生長髮育生長遲緩等危害。產前資詢時,醫師不容易作出毫無疑問或否認的確保。但他(她)能夠依據用藥的類型(特性),用藥時胚胎髮育過程的環節,藥物使用量是多少及其治療過程的長度等來綜合分析:有無終止懷孕的條件,供孕媽媽及親屬參照。

什麼時候用藥有注重

在卵細胞授精後1個星期內用藥,精卵結合並未栽種在子宮壁,一般不會受到藥物危害;如授精1-2周內用藥,精卵結合已栽種於孑宮膜,但機構並未分裂,藥物造成的危害除小產外,並不造成致畸,屬月經安全期。故在懷孕前或孕早初期服用了一些藥物對胎兒不容易有很大的危害,無須太過擔憂,也無須因而作人流手術。

授精後3-8周(閉經5-10周)是試管胚胎內臟器官分裂產生階段,非常容易受藥物等外部要素危害而造成胎兒畸型,屬“致畸高寬比關鍵期”。在這裏階段無須用藥時果斷不用,包含一般保健產品、滋補藥。可以用可不用的,或臨時可斷藥的,就不用。如務必用藥,一定要在醫師具體指導下慎重安全性用藥。如再次懷孕,可在懷孕16-20周開展產前檢查(包含B超),進一步掌握胎兒成長髮育狀況及清除胎兒畸型。

藥物等級分類保安全

藥物對胎兒有沒有傷害,可查看由FDA(英國食品類與藥物管理處---全世界藥物覈查最嚴苛的組織之一)全新施行的懷孕藥物等級分類(共有五級:A、B、C、D、X級),供臨牀醫學挑選懷孕期間安全性用藥參照。

A、B級藥物,對胎兒無傷害或沒什麼副作用,懷孕期間一般可安全性應用,如多種營養元素類,一些抗菌素(如青黴素鈉族、頭孢)等。

C、D級藥物,對胎兒有傷害(致畸或小產)但對孕媽媽有利,需及時止損後謹慎使用。如一些抗菌素、激素類藥物藥物。

X級,對胎兒有傷害,對孕媽媽無利,該類爲懷孕期間禁用藥,如防癌藥物,雌激素(雌性激素、生成雌激素)等。

常見病怎用藥

懷孕期間中合拼一些常見疾病,如發燒感冒、拉肚子、尿道感染等,可以用一些常用藥。按基本使用量、常見治療過程及普遍方式,一般對胎兒危害並不大,無須諱病忌醫。

1、發燒感冒等呼吸系統疾病,可應用發燒感冒降燒口服液、小柴胡沖劑、雙黃連口服液或頭孢拉定,頭孢氨苄等。

2、尿道感染,除多喝水外,可服用頭孢及阿莫西林膠囊等藥物。防止應用氟喹諾酮藥物(氟哌酸、左氧氟沙星、環丙沙星),不然會危害胎兒人體骨骼。

3、拉肚子等腸胃炎,可內服黃連素、阿莫西林膠囊、思密達、複合型維生素b2等。

●劉雅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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