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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第幾周開始做孕檢

來源:孕育親子課    閱讀: 1.6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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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第幾周開始做孕檢

懷孕期間,做一些孕期檢查是很有必要的,我們可以提前瞭解和監控胎兒的發展情況,出現緊急問題時,可以做好治療的準備。在醫生的指導下,注意一些懷孕的注意事項,保持好胎兒的健康發展。接下來,小編就爲大家介紹一下懷孕第幾周開始做孕檢?

懷孕第幾周開始做孕檢?

通常第一次去產檢的時間會安排在懷孕的第6~8周,以確定宮內孕,不過假如沒什麼不適的話,也可以在懷孕第三個月前(12周內)去進行第一次產檢。第一次產檢主要是是測血壓、體重,及血常規、肝功能、白帶化驗。 到了孕中期的時候就要進行5次左右產檢,12-28周每個月一次;孕晚期進行5次左右產檢,28周到37周每兩週一次,足月後每週一次。但是開檢查、做檢查、看檢查結果可能需要增加往醫院跑的次數。此外,如果有妊高症、低置胎盤等妊娠合併症,需要適量增加產檢次數。

關於孕檢的幾個誤區

誤區一:孕早期不必到醫院檢查

很多新晉準父母,常常不重視孕早期保健,妻子出現停經後,就自行到藥房買個驗尿棒,看看是懷孕了就行,一直等到16、17周纔到醫院檢查。其實孕早期(妊娠12周以內)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階段,這時到醫院做檢查。

誤區二:孕期檢查不能做婦檢

我國的女性常常認爲婦科檢查可以導致流產而拒絕婦檢,而在國外,婦科檢查是孕早期保健中的必檢項目。孕早期婦檢很重要,主要包括排除生殖道感染、宮頸贅生物、宮頸惡性腫瘤、盆腔病變等,同時也是排除宮外孕的重要措施。此外,越來越多的孕婦接受了在孕期進行宮頸細胞學和宮頸HPV檢查,也幫助了很多有宮頸癌癌前病變的婦女在分娩後得到了及時的治療。

誤區三:產前篩查能排除胎兒所有出生缺陷

很多的準爸媽對於產前篩查寄予了極高的期望值,認爲只要做了產前檢查、做了B超就一定可以排除胎兒異常。事實上,產前檢查和B超不是萬能的。

綜上所說,我們可以知道孕期檢查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對於那些高風險的產婦來說,更是要及時到醫院檢查,聽取醫生的建議。不能夠覺得,孕期不需要檢查,到了一定的月份直接去醫院生孩子就可以,擁有這種想法的人是錯誤的,會讓自己胎兒遭受到一些不必要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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