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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肺結核

來源:孕育親子課    閱讀: 1.3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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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肺結核是由耐酸性結核分枝桿菌在肺部引起的急、慢性感染,是一種主要通過呼吸道傳染的傳染性疾病。孕婦合併肺結核有兩種類型,不活動性肺結核與活動性肺結核。妊娠合併肺結核患者一般的症狀是發低燒、盜汗、咳嗽、消瘦及肺尖部聽到溼囉音等臨牀表現。
妊娠合併肺結核
妊娠合併肺結核是什麼

肺結核是由耐酸性結核分枝桿菌在肺部引起的急、慢性感染,是一種主要通過呼吸道傳染的傳染性疾病。肺結核是由結核桿菌引起的呼吸系統慢性傳染病,其病理特點是結核結節、乾酪壞死和空洞形成,其臨牀表現有低熱、盜汗、乏力、消瘦、咳嗽、咯血等症狀。

孕婦合併肺結核有兩種類型,不活動性肺結核與活動性肺結核。妊娠合併肺結核近年來雖然在發達國家已較少,但在發展中的國家卻仍能常見。如果沒有抗結核藥物,結核病對孕婦及胎、嬰兒都有不良的影響。但從70年代開始,隨着抗結核藥物的發展,妊娠合併肺結核患者獲得有效的治療,使妊娠合併肺結核已不成爲一個嚴重的問題。

妊娠合併肺結核是高危妊娠的一種。肺結核是由結核桿菌引起的呼吸系統慢性傳染病,其病理特點是結核結節、乾酪壞死和空洞形成,其臨牀表現有低熱、盜汗、乏力、消瘦、咳嗽、咯血等症狀。近年來,全世界肺結核的發病率在持續提高,妊娠合併肺結核不容忽視。

妊娠合併肺結核的症狀

活動性肺結核患者,如血行播散性肺結核、慢性纖維空洞型肺結核患者一旦懷孕,病情將有可能會惡化。活動性肺結核患者,尤其是病竈較廣泛的中、重度患者,妊娠與分娩均都有可能令到結核病情惡化,特別是重度而又未經抗結核治療且又沒有做產前檢查的孕婦,妊娠和分娩將使病情加劇甚至會導致死亡。

妊娠合併肺結核患者一般的症狀是發低燒、盜汗、咳嗽、消瘦及肺尖部聽到溼囉音等臨牀表現。從肺結核對妊娠的影響來看,特別是重症患者,還會由於疾病導致慢性缺氧,這樣的話死胎或早產的發生率就會增加。所以肺結核對於孕婦的影響還是很大的。但是根據現在科技來看,妊娠合併肺結核的治療效果還是比較好的。

妊娠合併肺結核的病因

妊娠合併肺結核的病因主要由兩大類。

第一個就是生物學原理。孕婦懷孕的時候會因爲自主神經調節失調體內內分泌及代謝功能紊亂,免疫力也會下降;加上卵巢激素增加,肺呈充血狀態;甲狀腺功能亢進,代謝率增加;血液中膽固醇增高等,都是有利於結核菌在肺裏的生長、繁殖的,這樣就爲孕婦肺結核發病奠定了基礎。妊娠期孕婦腎上腺皮質激素分泌增多,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加,t淋巴活性降低,體內結核菌容易由淋巴系統擴散至血液循環,而引起結核播散,導致孕婦可能會有肺外結核。

第二個是妊娠對肺結核的影響。對於這個病因,很多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爲妊娠對肺結核是有害的,會加劇病情以及導致病情復發,原因是因爲妊娠早期出現的噁心、嘔吐、食慾不振等反應,影響了孕婦的進食與營養。同時妊娠期孕婦臟器負擔加重,能量消耗增加,嬰兒缺少營養,孕婦身體機能也下降,病情加重。

妊娠合併肺結核的護理

如果孕婦患者妊娠合併肺結核的話,一定要注意做好產前的保健。如果是播散性或纖維空洞型肺結核未經治療的患者,在懷孕6到8周的時候就應該進行人工流產手術,等到病情穩定後再懷孕。

在用藥方面,孕期結核病的第一線藥物爲異煙肼(INH)、乙胺丁醇,用維生素B6可防止INH對胎兒潛在的神經毒性。第二線藥物則以利福平,氨硫脲或卡那黴素爲主,利福平在孕16周以後使用則更安全。病情基本控制後,應該再繼續用藥1~1.5年。如果是伴有高熱、毒性症狀明顯的患者,可用對氨水楊酸加於5%葡萄糖液中,每日靜脈滴注,持續1到2個月。等到病情好轉後,再選用聯合抗結核藥物治療。

分娩時期的話要注意熱能的供應和休息,防止宮縮乏力。如需剖宮產者,行硬膜外麻醉爲妥。產後注意出血感染。產褥期產婦要延長休息和繼續抗結核治療,增加營養,防止產褥期感染。

妊娠合併肺結核對胎兒的影響

肺結核是一種常見的呼吸道傳染病,妊娠期間患肺結核很常見。如果是不活動性肺結核,或結核病變範圍不大,健康肺組織有足夠代償能力,則病情對胎兒發育不會產生明顯的影響。如果孕婦患的是活動性肺結核,病變範圍較大,有發燒、食慾減退、乏力、咳嗽咯痰等症狀的時候,孕婦就可能會因爲嚴重缺氧,導致流產、早產。

伴有心肺功能不全的肺結核孕婦,胎兒可能會因缺氧、營養不良可以致胎兒宮內生長遲緩或死胎。還有些情況就是,嚴重的妊娠合併肺結核患者,結核桿菌可通過血液播散,結核菌會通過胎盤進入胎體,引起先天性肺結核。但是一般情況下,肺結核患者產後如能與新生兒嚴格隔離,寶寶感染肺結核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另外,妊娠期使用的抗結核藥物也會對胎兒可產生不良影響。例如常用的抗結核藥,如異煙肼,有可能會通過胎盤,導致胎兒畸形或者是引起胎兒腦神經損害、耳聾等。所以孕婦在早孕期要禁止用利福平,妊娠3個月後也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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