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持清潔
拿食物前先用肥皂洗手,食物製備過程中也要經常洗手,便後請用肥皂洗手,食物製備過程中,要清洗操作檯面並保持餐廚用具的清潔。防止昆蟲、老鼠及其它有害生物進入廚房接近食物。
2.生熟分開
生鮮肉類、禽類和海產類食物要與其它食物分開,加工處理生鮮食物要用單獨的器具,如刀、案板和其他用具,生熟食物要用不同器皿分開存放,不要生熟混放。
3.完全煮熟
食物,尤其是肉、禽、蛋類和海產品要完全煮熟,燉湯、燉菜要煮沸,食物中心溫度至少應達到 70 ℃,肉和禽類食物要煮透,不能帶血絲,最好使用食物溫度計,菜餚再次加熱要熱透。炸、烤和烘製食物時不要過度烹調,以免產生有害物質。
4.食物要保存在安全溫度下
熟食不要在室溫下存放超過 2 小時,熟食和易腐敗的食物應及時冷藏(最好在 5 ℃以下),熱餐在食用前溫度應保持在 60 ℃以上,即便在冰箱中,食物也不能儲存過久;冷凍食物不要在室溫下解凍。
5.確保水和食物原材料安全
飲用符合安全標準的水,挑選新鮮和有益健康的食物,選擇經過安全處理的食物,如巴氏消毒奶等。要清洗水果和蔬菜,尤其在生吃前,不要食用超過保質期的食物。
普及幾個有關“食”字的概念:
食品: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爲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食品添加劑:指爲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爲防腐、保險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後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