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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告狀父母需慎重處理

來源:孕育親子課    閱讀: 2.15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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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他打我了。”

孩子告狀父母需慎重處理

“教師,他拿了××的物品不還。”

實際上 ,孩子“告狀”是一種依靠心理狀態的主要表現。孩子的“告狀”是不是應當勸阻,要看其“告狀”的動因。

教育學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數據顯示,孩子的告狀動因關鍵有五種:

1.被他人欺壓後,想尋找大人的維護。

2.舉報別人,期待成年人對他的是非分辨做出毫無疑問。

3.追求完美個人表現,想從成年人那邊獲得毫無疑問的點評。

4.做不對事想推卸責任,免遭指責和處罰。

5.妒忌別人,用告狀來抵毀他人,背後議論。

孩子愛告狀是她們的心理特點決策的。大人針對孩子求真務實的告狀要認真完成,立即給予妥善處理,更關鍵的是加強孩子自我認識、解決困難的能力,慢慢消除其“告狀觀念”或依靠心理狀態。比如,大人能夠那樣對孩子講:“××損壞書我的錯的,之後你倆一起愛惜書好麼?”假如對孩子的“狀述”嗤之以鼻,不但會使一些有危害的難題沒法立即處理,還會繼續傷害到孩子的主動性。而假如激勵她們的告狀個人行爲則會使別的孩子競相仿效,以至單獨解決難題的能力無法得到發展趨勢,更比較嚴重的是,會使一些孩子培養時刻窺探別人密祕的異常心理狀態,造成 其人格特質的畸形發展。因此一旦孩子告不對狀,教師或父母應立即對他開展提示、協助和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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